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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4學年度第一學期碩、博士班研究生申請學位考試事宜,申請日自114年9月8日起至系上受理截止日114年12月10日(星期三)止

 

主旨:公告114學年度第一學期碩、博士班研究生申請學位考試事宜。

 

公告事項:

一、依114年6月4日教育部臺教高通字第1142201506號函示(詳附件1),有關學位論文延後公開(一定期間不予公開)機制,請依以下說明辦理:

(一)114學年度(含)起,學生應於進行學位考試前提出申請論文延後公開,並於學位考試時由考試委員審核確認是否涉及機密、專利事項或依法不得提供。

(二)審核要件:

1、涉及機密或依法不得提供事項:須提出適用法規或具體事實證據。

2、專利事項:須提供申請專利案號或提出相關申請說明。

(三)延後公開期間:

1、每次申請電子全文及紙本論文延後公開至多為5年,且需逐次申請。

2、第2次起之申請程序,仍應取得原所有學位考試委員審核確認,或經原就讀系所之系(所)務等會議審核確認。

(四)自114學年度起,研究所學生欲申請論文延後公開:

1、申請學位考試時:在「研究生學位論文考試申請表」勾選「申請論文延後公開」欄位,並檢附國家圖書館「學位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」(詳附件2)。國家圖書館「學位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」需檢附佐證資料,若無法提供相關佐證資料,請填寫「國立中正大學學

位論文延後公開原因說明表」(詳附件3)敘明延後公開原因。

2、進行學位考試時:由所有考試委員審核確認是否涉及機密、專利事項或依法不得提供,並於國家圖書館「學位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」簽名表示同意。若無法提供相關佐證資料,所填寫之「國立中正大學學位論文延後公開原因說明表」於進行學位考試時,需由所有考試委員審核確認並簽名同意。

3、辦理畢業離校時:完成審核之國家圖書館「學位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」及相關佐證資料,請於畢業離校時將其夾附於繳交至教學組之學位論文內。

二、申請日期:114年9月8日起至114年12月15日止。

三、申請資格:

(一)碩士班研究生:至少修業半年且修畢各該所訂定應修科目及學分(含本學期將修畢)。

(二)博士班研究生:至少修業一年半且修畢各該所訂定應修科目及學分(含本學期將修畢),並通過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考核。

四、申請程序:

(一)由教務系統http://kiki.ccu.edu.tw/選擇「學位考試系統」,登入並登錄相關資料後,印出:

1、「學位論文考試申請表」。

2、「學位論文考試委員名冊」。

3、欲申請論文延後公開,另需印出國家圖書館「學位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」及相關佐證資料,若無佐證資料,需再印出「國立中正大學學位論文延後公開原因說明表」。

(二)檢附資料如下:

1、「歷年成績表」正本:申請人應修學分數若含本學期修讀之學分,且該科目尚未轉錄於歷年成績表時,應另檢附當學期「選課結果單」。

2、「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考核及格證明」:申請博士學位考試者應檢附。

3、國家圖書館「學位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」及相關佐證資料;若無佐證資料,需另附「國立中正大學學位論文延後公開原因說明表」:申請論文延後公開者應檢附。

(三)申請資料請先經指導教授(共同指導者,共同指導老師均應簽章)、系所及相關單位主管簽章後,於申請期間內送教學組辦理。

(四)申請案經教務處教學組複審核備後,需於兩週後至115年1月28日止舉行學位口試。

五、學位考試成績應於115年1月28日前送教務處教學組登錄;學生於學位考試成績送達教學組3日後至本學期最後離校日前(以行事曆為準),持完成之離校手續單、「完成論文

比對聲明書」及論文一本至教學組領取學位證書。離校手續請詳:中正大學首頁 /行政單位/教務處/相關法規/學籍/國立中正大學學生辦理離校作業要點。

六、研究生於畢業離校時,除須繳交紙本論文予圖書館及系所外,並須將論文電子檔上傳至圖書館之「國立中正大學碩博士論文檢索系統」,故研究所畢業生(含專班畢業生)

亦請親自至圖書館辦理離校手續並核章。

七、因繳交之論文係提供民眾閱覽,為便於管理及讀者查閱,建議系所統一規範所屬學生論文封面顏色。(待確認)

*論文內頁彩色或黑白,請依指導教授決定

八、其他有關學位考試相關規定與辦法,請詳見「研究生學位授予辦法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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